2016年3月3日至6日,省水利厅第二督导组赴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开展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导工作。督导组听取了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2015至2016年度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普洱市墨江县、江城县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部分在建项目,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并提出督导意见。
督导组认为,部分县市对加快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把握不足,部分项目开工滞后、措施不力,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平衡,部分项目进度相对迟缓。督导组要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措施,将任务、责任层层落实到县、到科室、到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进度;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安全度汛工作;要用活、用足融资贷款政策,要提早用、大胆用,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规划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