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李自文1人选用程序合规,具备调动条件,现将拟调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纪检监察部或党委工作部反映。
纪检监察部电话:0871-65154887
党委工作部电话:0871-65101135
附件:云南省意昂3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9月拟从建投集团内调入人员名单
云南省意昂3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2023年8月28日